鲁中小企局字[2016]41号
关于认定第十一批省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
中心和第九批“一企一技术”创新企业的通知
各市中小企业局(办):
按照省局《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企业工作安排意见》有关要求,经过各市推荐、省局初审和专家委员会评审,省局研究认定济南康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157家企业为省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,认定济南夫驰科技有限公司等121家企业为省级“一企一技术”创新企业,并予公布(见附件)。
各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推动“一企一技术”创新工作广泛深入开展,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。希望被认定的省级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,强化产学研合作,持续提高创新能力,为全省中小企业创新驱动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。
山东省中小企业局
2016年8月22日